渣土车有了3.0版,我市正在推广
货厢不闭合无法行驶,还可设置车速安全值
常报全媒体讯 随着各个城市对市容市貌、城市交通安全等问题的重视,超载、抛洒遗漏的第二代泥头车成为全国各大城市的头号整治对象。采用环保密封上装、装有GPS、安装车联网智能管理系统的智能新能源渣土车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2016年12月5日,常州发出《关于在我市推广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自2016年12月5日起,全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一律按照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标准要求添置车辆,在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指挥平台建成后一律接入监管。
为做好新型车辆的推广使用工作,市城管局多次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进行协调,为新型车辆在我市上牌入籍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与轨道公司多次衔接,促成了在轨道交通工程二号线盾构土施工中全面采用新型车辆,目前,全市已有9家运输单位申请购买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77辆。
为了便于年审工作的开展,市城管局对于需要购买新型车辆的企业,适当放宽了年审条件,在运输企业提供“承诺书”和“购车合同”的前提下,对暂时不满20辆自有车辆的运输企业,办理临时手续至2017年2月28日。
已经办理临时手续的运输企业,应严格按照“承诺书”和“购车合同”的要求,对照《通知》中的车辆标准要求,及时到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由于生产厂家原因新购车辆无法按时到位的或新车已到常州、但经审查不符合文件标准需要改造的运输车辆,城管局将从服务企业的实际出发,适当延长企业临时建筑垃圾承运条件核准和所属车辆的准运手续,逾期不再办理企业2017年度建筑垃圾承运条件核准和车辆的准运手续,临时手续到期失效。这也就意味着以上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应按照承诺,按照文件标准将车辆购买或改造到位,并办理好相关职能部门手续,否则企业不能在2017年度承接建筑垃圾运输工程、企业原有所属车辆也变为无准运手续的车辆。
对于已经取得2017年度建筑垃圾承运条件核准正式手续,且今后欲购买新型车辆的,应及时前来城管局办理新车审验工作。
对于未办理新车审验的车辆,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作业,对擅自作业的车辆一律视为无准运手续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处。
今后对每个新的建设项目办理处置手续时,将对承运企业现有老车型的运输车辆随机按比例进行抽检,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核发项目处置手续。
市城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第一代渣土车仅满足运输功能,无标准不环保,已被淘汰。第二代产品是目前绝大多数地区使用的机械化渣土车,制动性、抗侧倾性差,难监管。而第三代产品结合建设中的智能监控平台软件功能,则很好地给困扰城市环境的“抛、洒、遗、漏”问题给出了解决方案,货厢顶盖带有限位感应器,如果没有被完全闭合不能正常行驶。针对运输超载问题,管理部门在智能系统上可以获悉车辆行驶速度、路线等数据,不少车企还设置速度安全值,一旦超速,车辆只能处于怠速状态,有效地避免了车辆因过载、偏载导致的侧翻等事故发生,排放也更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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