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向全国通报,8月20日至23日,该部派出工作组对湖北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明查暗访发现湖北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企业自查流于形式。抽查的4家企业在《企业自查表》中均确认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但湖北省在排查诊断时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钢包热修工位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路线上、吊运液渣的铸造起重机未采用固定式龙门钩、从事煤气烤包作业人员未取得煤气特种作业操作证、使用煤炭木柴烘烤钢水罐的禁止使用工艺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此次明查暗访企业均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中中国宝武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鸿泰钢铁有限公司钢水接收跨吊运钢水各有的两台起重机中均有一台未使用铸造起重机和固定式龙门钩。
三是行政执法力度不够。针对湖北省安全监管局诊断排查中发现鄂州市鸿泰钢铁有限公司、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存在未自查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问题,黄石市、鄂州市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仅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未按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表》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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